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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紐約時報》揭露未成年時期合約內容
南韓女團NewJeans的專屬合約再掀爭議。美國《紐約時報》5日報導,取得成員在14至17歲時簽署的合約,認為部分內容與南韓政府制定的標準合約存在落差,對藝人的限制程度在大型娛樂公司中相當罕見。HYBE與旗下公司ADOR於6日發表聲明反駁,強調合約另有青少年及基本人權保障條款。
報導指出,南韓標準合約通常規定,合約終止後,經紀公司對藝人姓名、肖像及聲音的權利也隨之消失,但NewJeans合約並未納入相關文字。《紐約時報》因此質疑,公司日後可能繼續使用成員肖像與聲音,甚至用於訓練人工智慧、製作聲音複製品或聊天機器人,但也說明相關法律效果仍不明確。
違約金、醫美費用及行為限制引發爭議
《紐約時報》也關注合約中的解約及費用條款,包括即使由公司主動終止合約,成員仍可能面臨高額違約金;練習生時期若接受整形等醫美療程,也須負擔相當比例費用。多名相關人士稱,成員出道前曾從不同角度拍照,ADOR並向其中部分成員建議接受醫美療程。
合約另限制多項行為,除違法行為外,也包括態度不誠實、疏於自我管理、不當交往、歧視性發言,以及挑起與公司對立等情況。若內容可能損害公司名譽,不論真偽都不得公開。
報導同時質疑合約缺乏未成年藝人的學習權、睡眠權與休息權保障,也未限制青少年表演者過長的工作時間。報導引述團體相關人士表示,成員不乏練習至凌晨2時的情況,訓練空間也設有攝影設備;5名成員中有4人中途離校。
HYBE與ADOR:歷經三個月協商並保障人權
HYBE與ADOR表示,合約草案於2022年1月7日交給成員一方,直到同年4月才正式簽署,期間歷經約三個月的問答、電子郵件往來及藝人方律師審查與修改,法院裁定也已認定雙方是在充分討論後締約。
兩家公司主張,另以附加協議及人權條款保障青少年的睡眠、教育與休息權,費用分攤與違約金計算方式也未對藝人較為不利。練習室等公共空間裝設攝影設備,僅出於安全考量;若要在人工智慧內容中使用成員臉孔或聲音,仍須取得本人個別同意。
HYBE並稱,合約結束後使用姓名或肖像,前提是與成員達成協議,公司不能單方面決定;公司也從未要求成員整形。HYBE表示,NewJeans並未承擔債務,投資費用均由公司負責,且團體從初期便開始取得收益分配。
針對違約金,HYBE稱其經濟效果與標準合約相同,首爾高等法院也認為相關條款並無問題。至於禁止「不健全異性交往」的規定,HYBE表示目的在保護藝人,且當時獲得家長同意。
合約由誰主導 HYBE與閔熙珍各執一詞
HYBE表示,當時擔任ADOR執行長的閔熙珍、由她任命的副代表、成員及家長,以及部分成員的法律代理人,都曾參與協調條文並完成簽署。HYBE也稱,曾要求《紐約時報》在報導中註明閔熙珍是簽約主體之一,但未獲採納。
現任OK Records代表的閔熙珍則於6日反駁,稱NewJeans專屬合約初稿及後續修改均由HYBE法務團隊負責,ADOR只是依據HYBE擬定的內容與藝人方溝通,再將家長的問題及修改要求轉交HYBE協調。
閔熙珍一方批評,HYBE設計出子公司代表未經母公司執行長批准便無法核准合約的架構,如今卻將責任轉嫁給他人。雙方目前仍就合約內容、協商過程及最終責任歸屬各執一詞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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