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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制2028年元旦上路
韓國食品醫藥品安全處23日宣布修正食品機能性標示與廣告相關規定,未來使用甜味劑達到低糖標準的食品,即使含有機能性原料或成分,也不得標示具有「有助抑制餐後血糖上升」等功能。新制將於2028年1月1日施行。
韓國現行低糖標準為每100公克食品的糖含量低於5公克,或每100毫升飲品的糖含量低於2.5公克。過去產品只要符合低糖標準,不論是否使用甜味劑,均可標示含有特定機能性原料,例如「含有可能有助抑制餐後血糖上升的A成分」。
新規定上路後,只有未使用甜味劑、且本身符合低糖標準的食品,才能使用這類血糖相關機能性標示;透過甜味劑降低糖含量的產品則被排除。
含難消化性麥芽糊精也受限制
韓國食藥處以難消化性麥芽糊精為例說明,即使食品含有這項機能性原料,只要是藉由甜味劑達到低糖標準,就不能宣稱有助抑制餐後血糖上升。若未使用甜味劑且符合低糖標準,則仍可依法標示。
韓國食藥處指出,即使包裝僅寫明含有機能性原料,消費者仍可能把整項產品理解為有助血糖管理。此次修法並非限制甜味劑使用或低糖食品銷售,而是避免「糖含量較低」的營養特性與血糖機能宣稱並列後,使消費者誤判產品實際性質。
低糖汽水宣傳曾引發質疑
隨著健康及體重管理需求增加,以甜味劑取代糖分的低糖汽水等產品日益受到消費者青睞。韓國食藥處認為,這類飲品若標示有助抑制餐後血糖上升,可能被誤解為適合用來管理餐後血糖。
相關爭議源自韓國2020年12月實施的一般食品機能性標示制度。一般食品在符合一定條件後,也能標示含有機能性原料,市場隨後出現添加相關成分的汽水,引發一般食品可能與健康機能食品混淆的疑慮。
共同民主黨國會議員南仁順2022年在國政監查中,曾以「七星汽水Plus」為例提出質疑,認為對糖尿病患者而言,強調血糖相關功能的汽水宣傳,可能被理解為鼓勵飲用。韓國食藥處長吳裕卿當時也承認,有必要改善制度以防止消費者誤解。
持續檢討易混淆標示
韓國食藥處表示,新制有助消費者正確認識產品特性並作出合理選擇,未來也將持續檢討可能造成誤解或混淆的食品標示,提升民眾對標示制度的信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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