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朝野國會交鋒 「現場混亂」或「逐步落地」成焦點
韓國俗稱「黃信封法」的《工會及勞動關係調整法》第2、3條修正案,上路滿7個月後仍是朝野攻防焦點。韓國國會氣候能源環境勞動委員會16日針對中央勞動委員會、經濟社會勞動委員會及最低工資委員會等機關進行國政監查,原承包商是否構成雇主,以及應負擔多大範圍的協商義務,成為質詢核心。
這項法律將實際控制、決定分包勞工工作條件的原承包商納入雇主範圍,要求其參與勞資協商;對爭議行為造成的損害賠償責任,則依個別勞工的歸責事由與參與程度分別認定。法案於2025年8月24日在國會以181票贊成通過,同年9月12日公布,並自2026年3月10日起施行。
執政黨共同民主黨主張,原承包商與分包勞工間的協商逐漸進入制度軌道,顯示法律正在落地;在野黨國民力量則批評,雇主身分與協商範圍缺乏明確標準,導致產業現場混亂加劇。
國民力量議員羅卿瑗指出,已有459家原承包企業、17萬9000名勞工牽涉631件案件,形容現場情況已從混亂演變為災難。中央勞動委員會主席朴洙根反駁,部分人士對制度造成的問題過度誇大,目前仍屬制度逐步穩定的過程;若勞工選擇透過制度提出爭議,而非走上街頭抗爭,也可視為符合法律原意。
朴洙根表示,中勞委受理案件的增加幅度為31%,其中與黃信封法有關者僅占2.5%。不過他也承認,勞資目前進行中的協商若未能順利完成,明年可能進一步演變為爭議,且法律本身難以做到毫無缺漏。
631件案件逾半已作成決定 雇主認定一致性受檢視
根據中勞委統計,自法律施行至8月底,共受理631件相關案件,其中307件已作成決定、273件撤回,另有51件仍在處理。至8月28日,共有155家原承包企業申請確認是否具雇主身分,151家已完成判定;在獲認定為雇主的140家企業中,108家、約77.1%已進入決定代表工會的程序。
朴洙根強調,地方勞動委員會與中央勞動委員會的判斷約有九成一致,顯示相關標準維持一定連貫性。
不過,國民力量議員金素希質疑朴洙根在6月至7月的39件複審案件中,親自參與36件,恐引發公正性疑慮。朴洙根說明,法律3月上路後案件較為複雜,因此一度需要3名常任委員共同處理;自8月中旬起已有2名外部委員加入,多數疑慮已獲改善。
公共機構遷移衍生勞動條件變動 可列協商事項
國政監查也觸及公共機構遷往地方或整併所引發的勞資問題。朴洙根表示,若遷移造成工作條件重大改變,原則上可能屬於工會法規範的協商事項;現實上,公共機構遷移很難完全不涉及職務調動或人力重新配置。
韓國雇用勞動部在書面答覆中指出,公共機構遷移或整併的決定本身,不屬於強制協商事項;但若可客觀預期勞動條件將因此改變,包括職務調動的標準、程序及搬遷支援措施等,均可納入協商。至於政府是否屬於公共機構勞工的雇主,朴洙根僅表示須依個案判斷。
黃信封法的現場影響日前也在雇用勞動部國政監查中受到關注。國會質詢指出,截至9月,韓國因勞資爭議造成的工作損失日數已達48萬9190日,超過去年全年的39萬4000日,使法律能否穩定運作持續成為政治與勞動界焦點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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